释义 |
分为两种情况,本地居民补办和异地居民补办。 1、本地居民凡具有北京市户籍,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需办理丢失补领的群众,可以就近向户籍登记地、工作地、居住地等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提出办理申请。而且对于具有北京市户籍,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偏远山区出行不便的群众,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民警将上门服务。 2、外地居民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