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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拒签合同是否可以辞退
释义
    公司是否有权辞退这部分拒绝签合同的员工,同时是否需要另外再付额外的补偿金,是公司一定要认真注意的问题。因为即使双方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实际使用了该员工,为其支付了工资。职工接受公司的管理,双方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对职工进行违纪辞退的以外,一般都要考虑:1,原告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职工2,告知送达方式要合法、依法有效送达;
    2,一般都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和理由是多样的。建议用人单位尽量采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仍然受劳动法保护。仍然可以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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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