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欠的债子女没有必要偿还。但如果父母死亡的,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则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超出部分的,可不予归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