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刘宏伟律师谈哪几种当事人令律师烦 |
释义 | 刘宏伟律师谈哪几种当事人令律师烦 笔者作为执业21年的律师,和各个界别、岗位、文化不同以及三教九流的当事人接触,首先笔者有“接地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维定式和态度,但仍然有几种当事人令人烦躁: 1、用最低端的价格要求律师提供最顶级的服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业务、商务谈判和非诉讼法律产品是要付出时间、技术、人力、智力、空间和人脉服务的,一是按件收费;二是按照争议的标的、律师事务所投入的时间和技术成本、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来综合判断的。但却有部分当事人对律师不尊重(实际上对自己也是不尊重),委托的案件又不属于法律援助和减缓免案件,就是“逼着”律师用最低的价格提供最顶级的服务,如果律师不同意就死缠烂打,搞得律师焦头烂额。这样的当事人除了缴纳最低的代理费(行业规定不能不正当竞争,竞相压价还要受处分)以外更是要求律师做出承诺(律师不对案件结果承诺),如果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就到律师事务所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逼着律师退费”。 2、控制不住情绪:尤其是女客户普遍存在这个问题,在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中过于情绪化:痛哭流涕、唉声叹气、情绪崩溃,但律师是理性的人,对这些客户只能是做心理干预,这些客户还有手机微信依赖症,每天给律师50遍100遍的打电话,真是一声叹息啊。 3、当事人不团结:有些集团诉讼的当事人不懂得和律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坚定信心敢打必胜的道理。内部意见不统一甚至互相拆台、打小报告,最后能赢的官司也是必败无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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