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文职辅警招考按照“一次报名,多项目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辅警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中需要考生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需要考生参加并通过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