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错方不一定可以有孩子抚养权。如果过错方是因为实施了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导致自己成为过错方的,那么为了孩子的成长,其抚养权应该判给无过错方。如果过错方是因为重婚或者导致与他人同居自己有过错的,那么原则上不会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只要自己的行为抚养有利于孩子成长,那么仍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