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车是丈夫名下,丈夫报复性打烂车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离婚车辆更名可通过下列方式处理:一般可由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申请权属变更。但若当事人就车辆分割起诉的,待法院做出的判决生效时,车辆即可变更权属,无需办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我和丈夫有一栋楼,我们自己写房子协议,写自己的名字有法律效力吗? 首先,协议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手写属于书面形式。手写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并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涉及金额的还要写明标的的价款或者报酬,除此之外还要包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另外,订立好的书面合同只有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才成立,签字和盖章的效力相同,只签字没有盖章,和只盖章没签字的合同均有效。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按约定。成立后的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婚后财产,是我的名字,离婚后,还是我的 婚前婚后财产的划分方式:婚姻登记以前个人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工资、储蓄、接受的赠与和遗产、房产等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以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合法所得,这部分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丈夫准备起诉离婚,想要财产分割,房子,车是我个人买的,这也需要分割吗? 离婚关于财产分割要求有: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无法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与丈夫离婚,丈夫出轨,两个女儿由我抚养,婚房是公公的名字,住了五六年,我能分吗? 老丈人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方式如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能不改孩子的名字拒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能以子女改变姓名拒付抚养费,但可以请求恢复姓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相关义务,且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只能就擅自变更姓氏进行起诉,确认属实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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