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义的征途——法学博士后的诉讼手记(1) |
释义 | [我的讼NO.1NO.2] 这两个案一直是合并审理的。用人单位的代理人没有律师证,但其夫妻二人均以代理为业,一般以用人单位员工的身份出庭。仲裁时我没提异议,一审时他们为了拖时间,居然提出对公章进行鉴定,这让我对他们有些看法。二次开庭时法官问我对对方代理人有无异议,我表达我的异议,这位女法官接受我的意见,取消其代理资格,该男很生气,甚至说了恐吓我的话。 有意思的是,同样是这位女法官,后来错判了我的一个案子,明显的错判。去年又有一援助案的主审法官是她,以转普逾期交费为由,裁定按撤诉处理,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 相同的事情,角度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感悟。我们都是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律师或法官,有证的或无证的,都以法律为业,我们的工作可能会给对方带来难堪,甚至巨大的困难,但这些都因我们的角色决定的,可能并非我们的意愿。 多些理解,就少些怨怼。 [我的讼NO.3] 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代理买家,台湾人,有个大陆小女朋友。房产交付买家装修后,卖家因小事拒卖。起诉之前我找卖家见面聊过多次,五十来岁的台湾人,我建议他继续卖房以避讼,他答应后又反悔,似乎对我当事人的人品很不屑。 他请的一审律师也五十来岁,明显业务不熟,准备不足,还犯下较大失误,比如未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一审判卖家败诉,并支持了较高的违约金。卖家上诉,请的律师是大所主任,目前是律协副会长,疑似“红顶”,居然在庭上说法官是他老朋友,不过老朋友似乎也没给面子,维持原判。 如果卖家当时听从我的建议,他卖房后还清贷款,还可拿走一笔不少的钱,两次诉讼后,他的房产拍卖后除掉贷款,已经不足以支付应付买家的钱了,可谓惨败。二审判决后还见过他,他说了几句称赞我的话,能赢得对手的尊重,我的虚荣心小小地满足了一下。 他们最终和解了,房子仍卖给我方,违约金也减免了不少。当事人的父亲在海峡那边给我打来电话:我劝儿子跟黄先生和解了,麻烦您继续帮忙处理完毕,得饶人处且饶人嘛。 人生在世,似乎都在努力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锱铢必较,你死我活,但智慧的做法其实是在各方的利益间取得一个平衡点,见好就收,兼顾对手,这位台湾老先生便是好榜样。 【我的讼No.4】 民间借贷案,代理东北女,该女与东莞男谈恋爱,借钱给男朋友,后该男结婚,拒不还钱。当事人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找到我,委托我起诉,开庭时见到渣男,他说恋爱期间送了东北女十多万礼物,准备反诉。他没有提起反诉,一审判决后他也未上诉,我叫助理申请执行,执行期间这家伙居然说要冻结执行款,理由还是打算反诉。 当事人最后一次给我电话时说,她打算去台湾结婚,此后再无消息。为何要远嫁台湾呢?难道是对大陆男太失望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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