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义的征途——法学博士后的诉讼手记(66) |
释义 | 【我的讼No.179No.180】外观专利侵权两案 当事人是一家家具公司,自创一品牌。这个品牌中的一张椅子和一个床,抄袭了另一家公司的外观设计,被这家公司在东莞中院起诉,当时外观专利案还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我看了材料后也觉得这两个案子没有抗辩的空间,外观上看几乎完全一样,也无法使用先用权抗辩,虽然当事人也为这两个产品申请了外观专业,也出了证,但申请日期明显晚于原告。因为当事人其实是我一家做商标代理的顾问单位的客户,我便明确告知他,案子输定了,赔多赔少而已。当事人仍表示要委托律师,有律师总比没律师好。 我们交了委托手续后,法院便来电话说,不用来法院开庭,直接去家博会的会场开,而且我们会当庭宣判。接到电话后,我知道败局已定。 开庭那天,我找到厚街家博会顶楼的临时法庭。因为知识产权局现场勘验的照片并不清楚,笔录也未注明具体型号,原告虽然做了网页公证,但照片较为模糊,我便以侵权产品并非被告生产抗辩。再补一句,即便侵权,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并说了几点理由。 这种答辩只能算是聊胜于无,没有实际价值,法官当庭宣判,要求我方停止侵权,并且每案赔偿原告损失(含维权费用)5万元。下手较轻,当事人也觉得没所谓,因这两个产品他早已不再生产了。 执业十年,代理案件超过1500件,只有这两个案子当庭宣判。经常会有当事人问我会不会当庭宣判,我要么笑而不语,要么说:应该不会吧。 【我的讼No.181】民间借贷案 当事人的生意原来做得很大,有六七个大型电器卖场,每个卖场都是三四层楼,动辄七千平米以上。电商兴起之后,对他们这种电器卖场的冲击很大,生意越来越淡,资金需求却越来越大。银行贷款,民间借贷,共计债务将近一个亿,他终于难以为继,两夫妻红着眼睛找到我,希望我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我跟他们签了一个代理协议,帮助处理他们公司及个人的全部诉讼案,这个案子便是其中最早的一个。 出借人是当事人朋友,借款利率也不算高,连续还了几年利息,突然没法还了,而且这位朋友也看到当事人的公司停止经营,于是率先到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乏善可陈,一审结束后,我们好像还上诉到二审了,具体原因,我已经想不起来。原告有位学法律的女儿,当时也到了法庭,不过可能是因为没有取得律师证,或者认为没有专业人士代理也能稳赢,所以并没有出现在代理席上,对于这个我倒是有些印象。 我之前也做过公司倒闭的案子,不过体量不大,这个算是有些规模的。涉及债务将近一个亿,而且欠债主体复杂,有熟人的,有小贷公司的,还有欠客户的,但大部分是银行的。涉及到卖场清理问题,也存在遣散员工的事情,同样要面对供应商的债务追讨,局面颇为复杂。代理这种案子,需要综合考虑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不慎重,同时也要注意代理的风险,因为这类当事人都是走途无路了,很容易就会为了钱铤而走险,比如转移财产,抗拒执行,欠薪逃逸,甚至可能存在诈骗,每一种情形都会引发灾难后果,我们做律师的必须特别小心,才能不至于掉进坑里。 作者:周晓明,经济法博士,法学博士后,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与股权、争议解决、计算机及数据、刑事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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