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83025aafa40f4bfbbbf00bcf114f78f0f736180c?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 我去饭店吃火锅鸡,饭店标示:“谢绝顾客自带酒水”,我们还是喝了自带酒水,饭店就在我们结账时多收取了10元,请问,他们这种行为合法吗? 答:不合法。饭店设置的“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告示,应该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