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如何处理员工自辞及不辞而别?管理制度应如何设计? |
释义 | 近期有不少顾问单位发生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形,给企业造成不小的影响。那么本期我们了解下企业如何处理员工自己辞职(简称自辞)及不辞而别,管理制度应如何设计,才能规避风险?更多法律问题可以点击左上角头像进入主页,私信、电话联系律师。 1 1 1 员工自辞解除劳动合同, 有哪些风险点? 1、员工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审批权?未经审批是否可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答:用人单位不具有审批权,员工只要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做到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经审批离职,单位也不可以不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也得发。 但,员工急辞急离未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绩效考核工资这块进行约束(比如约定,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不予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2、OA、电子邮件、微信或者QQ的方式辞职有效吗? 答:首先要看员工这个账号是否是他的,而且要证明是他本人提交的,所以有一定的风险,最好还是通过书面的方式提交,并且员工要亲笔签名。 3、员工提出辞职后,是否可以反悔? 大部分观点认为员工提出辞职后,属于形成权,不可以反悔,但是也有少部分观点支持可以反悔。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里面进行约定。 2 2 1 员工不辞而别实操指引? 情形1:可以联系到员工,按以下步骤处理: (1)要求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2)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确定员工离职意向 (3)EMS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个人原因解除) 情形2:不能联系到员工,按以下步骤处理: (1)发返岗复工的催告函 (2)发《旷工通知书》 (3)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重要提醒: 因员工不辞而别的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主张赔偿,但需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损失的存在。如在员工离开后不及时搜集、整理损失的证据,会造成无法证明损失存在而主张赔偿得不到支持的风险。 3 3 1 企业管理制度关键点设计 1、自辞:员工辞职应填写《辞职通知书》并递交直属主管及人力资源部,不得越级递交。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日,其他员工应提成30日(脱密期、服务期等特殊约定除外)递交《辞职通知书》。 2、如员工越级递交或未在规定期间内递交,公司直属主管或有关部门有权拒收,如员工因此拒收行为拒不正常工作,按照旷工处理。 3、除试用期员工外,递交形式仅限于书面递交,公司不接受口头、电子邮件等无纸化辞职方式。 4、《辞职通知书》不得撤销。 本期分享到此,下期再与各位创业者分享《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操重难点》,敬请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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