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中抚养费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不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关于子女生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按照总收入的20%至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给付。 二、抚养费要给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支付期限原则上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一般生活的水平的,父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对停止给付抚育费。 三、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 抚养费可以定期支付,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注意:建议在双方协议离婚时,在协议上注意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并可以约定相应的违约方式,可增加延期未付抚养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所有抚养费等。 四、变更情况 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孩子是上帝给予每一个父母的礼物,希望每个想离婚、想推卸抚养权、想不支付抚养费的父母都能回想起当时自己坚定而温暖的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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