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告认为强制措施不适当,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但是,更改后的强制措施不得超出原强制措施的限制范围。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认为适用的强制措施不适当的,可以向采取该强制措施的机关或者审查、审判机关申请更改。”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更改后的强制措施不得超出原强制措施的限制范围。”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一十九条规定:“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提出更改强制措施的申请,应当说明更改后的强制措施不超出原强制措施的限制范围。” 因此,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申请更改强制措施,但是更改后的强制措施必须在原强制措施的限制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