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
释义 |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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