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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第几条
释义
    

法律主观:
    


    专利法 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市场销售的总额乘以每件商品的乘积 这一点的惩罚中不难看出,对于侵害者的惩罚还是非常严重的,即便有的人在使用的时候没有全部侵权,但是因为涉及到了商品所以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企业对这方面没有专业的人士可以咨询,建议在使用之前 找律师 来衡量下是否可以,不然可能之后的损失会更大。还有一种比较严厉的惩罚就是按照使用费用的倍数进行处理,这种情况通常使用于前两者都不太好评估赔偿的部分,就只能强制的按照这部分进行赔偿了。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使用 专利 是需要像专利人进行申请的,双方达成一致后,会付给专利人一些费用,并约定使用期限 而侵权使用通常的赔偿要在正常的费用3倍以上,而且赔偿完之后就不能在使用了,如果还想继续使用需要和专利人在申请,也就说赔偿只是为自己之前的行为买单,如果之后还想继续使用是需要在付费的。尤其企业在自己不知情或者没有意识到的时候进行了侵权,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所以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要使用商品时,还是要综合考虑一下市场的现状。如果没有什么费用标准可以参考,法院会根据专利的特点类别以及侵权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然后做出判决,一般会触发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赔偿金 ,这个主要是根据案件进行审理,根据事情的特殊性做出他不同的判断,最多不超过50万元。
    

法律客观:
    


    专利法有关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合法的专利受到国家的保护,但在目前却有很多人为了利益而侵犯了某些专利权。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专利侵权的判定有哪些规定的相关法律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的专利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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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7: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