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债权转让逃避债务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用债权转让逃避债务的后果有: 1、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3、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一、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受让人履行原合同义务。因此,债务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受让人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贷款债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受让人现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仍有权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不偿还贷款,债务转让必须经对方债权人同意。因为这种转让对债权人的权利影响很大。 二、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和形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的通知时间:应当于债权转让事实同时发生或者在债权转让事实发生之后才可作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形式:债权转让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什么合同不可以转让吗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不可以转让的情形如下: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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