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法律上,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是: 一、双方共同财产 1.原则上均等分割,具体根据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可以有所差别。 2.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共同财产的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分割处理。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一方个人财产 1.通常应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 2.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发生自然毁损、消耗、灭失,不得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抵偿。 3.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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