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起诉离婚后,女方不出庭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男方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女方应当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女方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女方进行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可以对女方作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