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怎么办 |
释义 |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处理方式: 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未约定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请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规定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二、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 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三、房屋买卖违约如何去赔偿 房屋买卖违约的按照以下情形赔偿: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2、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 3、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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