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的动机多种多样,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