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财产或共有物。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 财产的所有形式一般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 1、单独所有是指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即一个人单独享有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房屋共有部分费用如何承担 对房屋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带来了费用业主如何负担的问题。异产毗连房屋发生自然损坏(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视同自然损坏),所需修缮费用依下列原则处理: (一)共有房屋主体结构中的基础、柱、粱、墙的修缮,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墙体的修缮(包括因结构需要而涉及的相邻部位的修缮),按两侧均分后,再由每侧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三)楼盖的修缮,其楼面与顶棚部位,由所在层房屋所有人负责;其结构部位,由毗连层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四)屋盖的修缮: 1、不上人屋盖,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可上人屋盖(包括屋面和周边护栏),如为各层所共用,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各层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如仅为若干层使用,使用层的房屋所有人分担一半,其余一半由修缮所及范围覆盖下层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五)楼梯及楼梯问(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缮: 1、各层共用楼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2、为某些层所专用的楼梯,由其专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装饰,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设备和附属建筑(如电梯、水泵、暖气、水卫、电照、沟管、垃圾道、化粪池等)的修缮,由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分担。 二、共有的概念 共有是两个以上权利主体对同一物共享所有权。对同一物都享有所有权的公民或法人为财产共有人,该物为共有物或称共有财产。各共有人因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共有关系。 共有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也可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各共有人享有的权能的总和等于一个所有权,而不是多个所有权。各共有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协议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占有、使用和处分共有财产时应共同协商、不得任意行使权利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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