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来进行?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工伤职工可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从事相关工作受伤、履职期间暴力伤害、职业病、工作外出受伤、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等。申请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 法律分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而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发生争议后的60天内,你可以在事发后的60天内,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其做工伤认定及伤残鉴定;也可以在拿到劳动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书后的60天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符合工伤条件的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事发后30天内由单位提出,伤残鉴定则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需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时效为争议发生后的60天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或按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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