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一、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怎么迁到女方家 1.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3.需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 三、把老婆户口迁到自己户口本上需要老婆回去吗 结婚证以后,公民若需要把老婆户口迁移到本人户口上面,是需要老婆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等资料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咨询办理户口迁移的,参考流程如下: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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