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丢了该由遗失人携带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若遗失人无法前往发证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身份证挂失。然后,应当及时申请补办,且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