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后,债权人能否起诉追究责任? |
释义 |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债务重组后债务人可获得免责,债权人权益将调整。但若重组涉欺诈或违法,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向法律机关追究债务人责任,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重组成功后,债务人应当依法获得清偿免责,债权人的权利也将被调整。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无法追究债务人的责任。但是,如果债务重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致使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律机关追究债务人的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方式需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拓展延伸 债务重组后,债权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及责任追究限制 债务重组是一种常见的债务解决方式,但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后的法律救济途径和责任追究上可能受到一定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重组程序通常会暂停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和追究责任的权利。这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期间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债务人的责任。然而,债权人仍然可以参与债务重组程序,通过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以获得部分债权偿还。因此,债权人需要在债务重组后仔细评估自身的法律救济途径,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究责任或参与债务重组。 结语 债务重组是一种常见的债务解决方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重组成功后,债务人获得清偿免责,债权人的权利也将被调整。然而,如果债务重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债权人可以向法律机关追究债务人的责任。债务重组期间,债权人的法律救济途径可能受到限制,但仍可通过参与债务重组程序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获得部分债权偿还。因此,债权人应在债务重组后综合考虑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或参与债务重组,以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企业破产法》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一条:“债权人在债务重组完毕后,依法获得清偿免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债务人、债权人在破产、债务重组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债务人破产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组成债权人会议所需的债权额及比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计算。若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虚假、伪造或者篡改,影响债务重组方案的合法性的,可以追究债务人的民事、行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