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家猪肉吃不完能卖吗?注意:有人因此被罚款10万元! |
释义 | 你知道吗?有一位村民因为杀了自己家的猪后,被罚了10万块。这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农民从古至今不都是自己养猪/杀猪的吗?为什么要被处罚呢?还罚得这么重!合不合理?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简介 村民李某,请回家过年的邻居张某(某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工)帮忙在自家宰杀了一头500多斤的自养大肥猪,李某除了留一部分肉自家食用外,还赠给张某和自家亲戚一点,剩下的猪肉、猪脏器、猪血等就都拿到市场去卖了,结果被人举报,李某被罚款10万元,并没收未出售的猪肉。 此案一出,很多网友就纷纷表示:为什么李某会被罚款?猪大肉多吃不完,难道不能卖给其他村民吗?私自杀猪到底违了什么法?村民以后还能自己杀猪吗?……今天小编就以上“生猪屠宰”引发的问题给大家讲解: 自家养的猪“自宰自食”是可以的, 但不能进行买卖。 杀猪、买卖猪肉要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 "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生猪宰杀活动;从事生猪产品销售的个人生产经营的生猪产品,必须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 且我国《食品安全法》第123条也明确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是违法的,非法经营所获取的利益不到一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因此村民自宰自食自家养的猪是可以的,要是想将猪肉贩卖给他人就要去定点屠宰场宰杀生猪,并按照规定进行检疫流程,加盖检疫印章。上述案件中村民李某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与《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生猪产品,因《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效应大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李某被罚款1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说到村民“杀年猪”被处罚,这里再给村民朋友们提个醒: 在农村砍自家种的树也可能被处罚! 根据《森林法》规定,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需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如果砍伐林木数量超过10m³或者幼树500株以上,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构成滥伐森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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