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选拔后备干部、干部任用提名、听取群众反映和党委研究决定四个环节,分别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措施办法,构成一个内容衔接、功能互补的选人用人制度链条。选拔后备干部环节,明确在组织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政治机关差额形成人选方案,一般由党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后备干部。干部任用提名环节,重点规范提名初始环节和提名实施步骤,正式将民主推荐和征求纪委意见纳入提名程序,明确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时机方式及结果运用。听取群众反映环节,规定对拟提升干部,在党委讨论前由政治机关以适当方式组织听取群众反映,并对实施程序作了具体规范。党委研究决定环节,重点细化个别酝酿、会议讨论、形成决定的程序和规则,完善党委决定干部任用事项的表决方式,明确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办法。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党委研究决定环节,重点细化个别酝酿、会议讨论、形成决定的程序和规则,完善党委决定干部任用事项的表决方式,明确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