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在结婚登记地点办理离婚手续呢? |
释义 | 离婚不一定要去民政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可以拟定离婚协议书,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1. 不是这样的,离婚并不一定必须前往之前办理结婚手续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 2.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拟定纸质离婚协议书,然后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民法典》(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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