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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人顺序继承遗产
释义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按下列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一、女儿死后后遗产如何继承
    女儿死后遗产的继承:女儿生前有立遗嘱的,依照女儿的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顺序: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二、遗产分配原则的比例顺序是什么?
    遗产分配原则的比例顺序是: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民法典的继承人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继承人顺序如下: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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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