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宁夏征收房产税政策昨天已出台了嘛?
释义
    法律分析:已经出台,房产税政策:(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六)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八)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九)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十)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4: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