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合同抬头和落款不一致的处理办法是:能当然地认为合同抬头处注明的单位或个人就是合同的当事人。有三种情形例外: 一是签名盖章者是受抬头处注明的主体的委托, 二是具有表见代理情形, 三是抬头处注明的主体以声明或者实际接受、履行合同的方式对合同予以追认。如果合同抬头处注明的主体事后对该合同不予认可,那么他(它)就不是合同的当事人,该合同内容对他(它)不发生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