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对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在早期,高利贷是禁止的,法律明确规定高利贷是非法的。而在现代,高利贷被界定为超过法定利率的贷款,但并不禁止高利贷的存在。 法律依据: 1.《清代大典》:“领利之指,本意是一种利息,乃在利息之外抽取高额的借贷费用,是为高利,尤为罪恶。” 2.《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或者其他非法方法强迫他人借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借贷法》第十九条:“借款利率超过法定利率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超过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 总之,虽然我国法律对高利贷的认定标准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但在现代,高利贷被明确禁止,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