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
释义 |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较我国以往的做法,更为细化。1994年,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不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考虑到为了适应生产需求,有些企业每年招用许多季节工和临时工,这些人员一般工作期限较短,只工作几个月,按1年支付经济补偿,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计算标准进一步细化,以6个月为界限,分别支付1个月和半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又6个月,经济补偿为2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1年又5个月的,经济补偿为1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工作5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的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时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如何确定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例如,劳动者甲自2012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7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12年算起,共5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当时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要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当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该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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