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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不同意怎么离婚?
释义
    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若当事人无法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不能协议离婚,但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小三生下孩子告男方能胜诉吗
    丈夫与小三有了孩子,妻子可以选择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丈夫坚持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丈夫与小三之间有了孩子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多长时间有可能解除婚姻关系呢?
    分居多长时间与婚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没有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分居六个月是否能离婚
    分居六个月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但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一个依据。
    我国法律规定,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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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