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效。一式两份合同,如果一方遗失掉合同,则在出现合同纠纷时,起诉到法院时无法直接提供合同作为证据,但是签订好的合同不会因为合同的遗失而结束其法律效力。只有以下情形,签订好的合同才不具有法律效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