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
释义 | 【电子商务交易】电子商务交易风险的分类和影响因素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是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利用信息平台完成传统的交易环节和过程。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应用,使企业在扩大产品宣传、增进沟通和交易机会,减少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交易各方非面对面的交易特征,电子支付手段的安全性,使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方(销售方和购买方)都面临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统称为电子商务交易风险。 在互联网络环境下从事电子商务,可能的风险归结为三类,即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管理风险表现为交易流程管理风险及业务技术管理风险。例如,交易管理和手段的不完善,网络技术如支付技术的安全性、数据存储的安全性、远程传输的安全性等。而法律风险则表现为对市场交易环境和主体的制度约束,包括各种围绕消费者和服务者权益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健全性,会产生如隐私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两类风险均体现了对BTOC交易模式中活动主体(企业和消费者)交易风险产生的外部约束,故笔者称其为交易风险外在因素,而信用风险则指由于交易双方信任的缺失造成的交易障碍,主要分为卖方信用风险、买方信用风险和否认交易风险,这种信任的缺失主要发生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环境中,网络交易环境的虚拟性,使得信任在网络交易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超过了它在传统交易活动中所起的作用,人们对于交易双方的真实性更难判断。据iResearch的调查统计,48.4%的被调查网民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交易过程中的认用得不到保障。由于该类风险往往表现出与交易主体行为选择、心理、道德的关联特征,在本文中称其为交易主体风险产生的内在因素。 1.信息不对称引发交易风险内在因素。市场经济有效性的基本观点认为,市场中的信息完全透明化,而现实网络交易市场中,交易场所的网络化、交易手段的电子化以及交易信息的无纸化、交易主体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对大多数交易来说,交易信息很难把握或得到,交易前信息的不完全、交易中的价值损失以及道德风险均使得电子商务交易过程存在大量的风险。 经济博奕论中特别指出商品市场交易中,只有在商品信息传递的完全性和交易方的守信行为会使双方的博奕过程得以重复,同时通过竞争使得买卖双方增加了选择余地,守信的伙伴会替代旧的失信者,从而压缩了失信者再博弈的空间;电子商务交易中存在的信息非确定性和信用风险不仅使得未违约的交易方未购得商品或变现需再次交易,造成已交钱未得到商品或因市场价格变化不利而带来消费者的价值损失,同时又会影响再次网上交易的信任和激发水平。 市场交易的良性循环是使得交易双方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从中获得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交易双方的诚信和欺诈行为是影响交易主体选择和交易重复发生的重要因素。因此,市场经济的竞争性与市场交易的重复性是建立合作均衡的基本条件。信息的不对称需要引发和创造更高的市场信用机制来降低信用风险,从而创造交易双方可重复的交易行为,进而创造长期稳定的获利机会和博弈的均衡态势。 2.交易风险外在因素对交易行为的影响 (1)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决定一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的关键性因素指消费者对价格变化引发的需求变化。电子商务环境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或服务,相对来说消费者容易获得有关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产品质量的比较信息,获取信息的边际成本或便利性,会引起需求价格弹性提高,同时由于网上购物的便利性,网络的规模效应却容易引起消费者购物的冲动,销售商对商品的灵活定价等都会造成消费者的需求价格弹性下降的变化,相对于传统购买行为,消费者的价格敏感度呈现不确定的变化特征,网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则表现出更易变动或不确定的特点,如图1所示。 (2)交易信用制度。传统的交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交易风险可通过社会机制、法律机制和技术机制加以限制。例如,通过法律机制的建立,可以对违反合同的人加以惩罚,对诚实的一方给予补偿。通过社会规则和法律的相互作用,建立一个较为稳定的贸易环境,使贸易可在最低风险条件下进行。 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用风险,在网络环境中,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跨国界性以及技术资源限制、网络认证安全技术的待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对信用风险制约的外部机制的建立。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遵守与违约行为成为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决策的随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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