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是指,一种用在住房上的社会福利。主要是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型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主要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对等机构缴存。如果陕西省的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百分之十五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话,就可以支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行政事业经费列支。行政事业单位用于资助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经费来源由财政按规定拨付。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住房基金中列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