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代位求偿权 |
释义 |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补偿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可以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的赔偿请求权。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获得了赔偿,保险人在赔偿时可以扣减相应金额。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获得赔偿部分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律分析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补偿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由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保险代位权的具体行使,《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保险法》 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拓展延伸 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及案例分析 代位求偿权是指当原债权人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可以代替其行使债权的权利。代位求偿权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继承、债权受让、债权转让等情况。在案例分析方面,例如,当原债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代替原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或者当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时,该第三方可以代替原债权人行使债权。通过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能够维护原债权人的权益,实现债权的有效实施。这一权利的存在和适用,有助于保障债权人的权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结语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被保险人在补偿性保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可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获得赔偿时,保险人可相应扣减赔偿金额。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对未获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这一法律规定有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促进保险事故处理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零四条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