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为什么没有发票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正规向保险公司交了保险费,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肯定会出具发票,如果对方搞丢了,那问题也不大,因为理赔时不需要发票,现在保险公司都是电子化管理,都有缴费记录的。如果是没有向保险公司投保,或投保了先拿的保险单,没有交钱给保险公司,那就麻烦了。那就有可能保险单是假的或保费没有到保险公司,这两种情况都会影响到的理赔。每个保险在保险单和保险凭证上都有联系电话,那个都是全国统一的,只需要拨打那个电话,把自己的车牌或保险单号码告诉他们,确认保单的真实性和缴费情况就行了。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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