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手续所需证件 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一、离婚都需要啥证件 当事人协议离婚,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有:双方户口本证明;双方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离婚协议书。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证件 复婚和结婚的程序一样,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包括什么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登记,须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