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人员在被拘留期间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包括会见律师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不是无条件的,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得到实现。 首先,被拘留人员必须要求会见律师。其次,被拘留人员必须符合会见律师的条件,即案件符合法律规定会见律师的条件,或者符合公安机关规定会见律师的条件。最后,被拘留人员需要符合会见律师的时间要求,即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会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侦查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有权会见律师。但是,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案件,可以在适当的时候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可以接受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为其辩护,或者在依法要求下会见其。 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被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24小时内会见一次其委托的律师。被侦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留置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24小时内会见律师。 总之,被拘留人员要求会见律师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确保会见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