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本人在外地,要起诉一个欠钱不还的,可以委托别人帮我起诉吗或者我可不可以异地起诉
释义
    民事纠纷的管辖权原则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合同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异地起诉。如果异地起诉法院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应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律分析
    1、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不可以;
    3、如果选择异地起诉的那个法院认为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3、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4、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扩展资料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民事纠纷需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如选择异地起诉的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将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若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应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可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特定诉讼,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4: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