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刘宏伟律师谈死亡的三个释明 死亡是国人避讳的话题。这是客观的又何必避讳呢?西方甚至有死亡课,专门把这个课程当做主修或辅修来研究,知道死亡的理论和实践就能很好的对待生: 1、生物性死亡:当你的生命不可逆转也就是在医学上瞳孔散大、呼吸停止、脉搏停止就是生物性死亡。这就是生物体的消失,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讲你的一生因为生物性死亡这一刻而终止:一切的喜怒哀乐都烟消云散化作尘埃。 2、遗体告别的社会性死亡:在亲朋好友向你遗体告别的那一刻,你就是社会性死亡,表明你生前的社会地位、职位以及朋友圈都宣告了你的死亡,你将化作尘埃。 3、遗忘:除非是领袖和各界别的大咖级人物,普通人完成了生物性死亡和社会性死亡后,即使你的家庭孙子辈都会渐渐把你遗忘。此刻你的生物和社会属性都是零。这就是诗歌所说: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