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快速理赔怎么处理 |
释义 | 快处快赔处理流程: 1、无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各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形态确认卡”指引填写后,迅速将事故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协商处理。有条件的,当事人可对现场进行照相,或在地面标记车辆轮胎位置。 2、“确认卡”一经当事人各方签署,便视为对记录事实无异议,并作为交警确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确认卡”由市公安交警局和保险公司免费发放,市民可以到市公安交警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加油站等地方免费领取。 3、当事人填写“确认卡”后迅速撤离现场,自行协议处理未果报警的,应当向交警提供“确认卡”,依据有关规定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4、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保险索赔的,应当在按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立即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5、各方均在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可自愿直接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当事人一方不选择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索赔,或在异地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按保险公司合同依法索赔。 出车祸后的处理赔偿: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并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单证;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轻微交通事故:一、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二、各方事故车辆没有严重损毁,各方损失价值均没有超过2000元;三、各方事故车辆可以继续正常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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