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可以口头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
释义 | 承揽合同可以口头签订,也可以书面形式签订,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形式。承揽合同的内容应包括承揽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法律分析 承揽合同可以口头签订。根据《民法典》第46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根据第771条的规定,承揽合同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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