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的特征如下: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一、反担保的特点是什么 反担保有下列特征: 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的从属性与补充性有特殊的表现。 3、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但反担保合同中债权人是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即本担保人; 反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既可以由债务人自己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当。 二、父亲可以做担保人对子女有哪些影响 父亲担保,对子女没有影响。担保人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而承担担保责任,又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担保责任只在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对第三人没有责任。担保人的子女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所以,父亲担保,对子女没有影响。 三、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