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书遗嘱一般只需要写一份,但当事人自愿的,也可多写几份,并没有法律规定写几份。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