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的写作要点及劳动合同的用工规定。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需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签订及解除合同时间、解除原因等信息。劳动合同的用工规定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医疗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可证明劳动者是否能从事原工作。 法律分析 一、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终结,当劳动者寻求下一份工作时新单位往往要求出示原单位开具的劳动合同解除说明书,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写时要注意,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一般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原职务、签订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解除原因等。 二、劳动合同的用工规定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一些举证责任问题: (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中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就意味着,医疗期届满后,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到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这道程序。 结语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是用于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终结的重要文件。在书写时,应详细记录劳动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原职务,以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时间、解除原因等信息。此外,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特别是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来证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的准确撰写对劳动者寻求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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