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子医保卡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平台进行激活,微信点击支付中的医疗健康激活、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的医保激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登录后激活电子凭证即可。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基础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其通过实名、实人认证技术,采用加密算法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特点。参保人可通过电子凭证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业务办理、医保就诊等。 医保电子凭证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办理医保业务等功能,确保群众能够在互联网上高效、安全地享受医疗保障部门的各项公共服务。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App,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激活使用。 1、微信激活步骤 打开手机微信,点击右下角【我】,再点击【支付】选项;选择生活服务中的【医疗健康】选项,点击界面左上角的【医保电子凭证】选项;点击【立即激活】选项,选择参保地之后选择【去激活】选项;进行【身份验证】之后输入支付密码就可以成功激活了。 2、支付宝激活步骤 打开手机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选项;点击【医保】选项;点击【电子凭证】激活;选择同意协议并领取,实名认证通过后就可以激活电子医保卡。 3、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激活步骤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未登录】选项;输入账号密码或者实名认证注册;登录成功之后点击【激活电子凭证】,根据系统提示输入正确信息并可以成功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