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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自己是否有义务继续为前配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后,自己是否有义务继续为前配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取决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具体约定。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没有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后自己不再有义务为前配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工作的,不再承担赡养费的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离婚后,对于未约定的赡养费用,应当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分配财产的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适当确定,另行约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自负医疗费用。对于在分割财产中未分割的财产,由各自所有的财产中支付。
    因此,在离婚后,自己是否有义务继续为前配偶支付医疗保险费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当然,最好能够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中进行明确约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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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07:08